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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

学校召开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研讨会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4月27日下午,学校在教学主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研讨会。副校长房文斌、总会计师计东海出席会议,人事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处、研究生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房文斌副校长主持。

房文斌副校长首先在会上讲话。他指出,第一,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是高等教育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我校贯彻落实《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重要开端。第二,要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我们需要借鉴和参考国内其他高校改革成功的经验。学校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相应的管理权力,形成学校宏观上决策、学院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发挥学院办学的主体作用。第三,人事处负责起草了《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草稿,同时对学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进行了初步细化。希望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方案》发表充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在《方案》的修改、完善与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帮助学校完善《方案》的制定。

人事处处长张凤斌就《方案》要点进行了解读。他指出,2015年,学校成立了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推进组。推进组经过考察、走访,借鉴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章程》,并结合我校实际形成了《方案》草稿,供各部门参考。希望各部门根据实际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同时能够根据《方案》出台各部门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与会人员从各部门实际出发,结合《方案》中的校院两级管理权限与职责进行了热烈讨论。讨论过程中,针对《方案》中的机构设置、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人事与干部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学生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工作、公共资源管理工作等十个方面的权限类别,各部门负责人从自身工作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负责人认为,推进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工作对于我校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加快强校建设步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就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成了共识。

计东海总会计师在讲话中指出,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推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在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改革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自身定位,既要为学院搭好平台、给予体制机制保障,同时也要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学院。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具体的目标和规划,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管理意识。

房文斌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了四点意见:第一,校院两级管理是学校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是贯彻落实大学章程的具体体现,需要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第二,转变思想、转变思维。新形势下,我们固有的管理模式已经制约了学校的发展,因此我们要进行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为学校的发展营造一个好的氛围。第三,试点先行,逐步展开。根据试点学院的摸索和经验,我们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争取在“十三五”结束之前,全校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都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管理效益和办学效益。第四,各职能部门要在调研、借鉴、研讨的基础上充分酝酿,按照学校要求和规定时限修订、完善具体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应内容和具体实施细则。

 

 

房文斌副校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总会计师计东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部门负责人发言

 

各部门负责人发言

 

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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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哈尔滨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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