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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

学生导讼员实现法学实践教学新模式与司法人性化双赢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大庆师范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新学期伊始,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与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合作开展了学生导讼员项目。该项目是确定由法学院选派2013级诊所教学课程学员到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轮流担任诉讼引导员,为当事人和来访人员提供诉讼引导服务。    

为贯彻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体现司法人性化关怀,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特别设立了导讼台,安排导讼员接待当事人及来访人员,方便其办理各种事务,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实际问题。但由于基层法院都存在的案多人少、人手紧张的困境,导讼员的人员安排成为这一人性化司法服务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为解决这一难题,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与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正式开展了学生导讼员项目,并制定了学生导讼员管理规范。由于所选择的学生均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经过了近三年的系统法律学习,学生完全能够胜任导讼员工作。   

该项目开展以来已经有10名学生担任了导讼员。在工作过程中,学生们将审判流程、诉讼程序等理论知识运用到了实践工作中,规范了法律常识、法律术语的运用。同时学生也学习到了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礼仪接待等司法礼仪,锻炼了学生的责任心和耐心。   

学生导讼员的热情服务所传递的司法人性化关怀,使当事人消除了对法院的陌生感和隔阂,感受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该项目开创了法学院法学实践教学新模式和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司法人性化服务的双赢局面,是法学院开展诊所教学课程的一个重要成果。   

                                           (法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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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大庆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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