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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

集团举办宪法宣传日签名宣誓运动

时间:2017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佳木斯职业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也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让法制走进校园,加强师生法治观念,集团宣传统战部、学工处联合举办了签名宣誓运动。
    签名宣誓运动于12月4日下战书在教学楼阳光大厅举行。宣传统战部、学工处相干向导参加了本次运动。运动中,门生代表宣读宪法宣传日运动倡议书并依次在条幅上签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遵循,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赞成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周全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确道路;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整的法律规范系统、高效的法治实施系统、精密的法治监督系统、有力的法治保障系统和完美的党内法规系统,赓续进步国家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的当代化水平。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彰显了我们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对形成一个全党和全国人民信奉法治 、寻求法治精神的氛围,周全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庞大而深远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示,全国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加强宪法意识,推动周全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周全建成小康社会、周全深化改革、周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庞大作用。
    本次运动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粘稠舆论氛围,加强全校师生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全民用法律助力人生、用法律助推中华民族巨大中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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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佳木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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